我国将多渠道兴办老年公寓
新华社记者李斌本报记者林英
本报北京9月28日电中国老龄协会会长张文范在今天举行的’98全国老年公寓研讨会上说,我国将鼓励社会各界配合国家住房改革,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老年公寓,到2010年,初步形成一批布局合理、方便生活、费用适当、管理科学的老年公寓。 中国老龄协会计划采取行动,广泛联系社会各界,在北京、广东、上海、浙江、山东等地建设一批新型的老年公寓。 1999年是国际老人年。随着经济发展,我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,到2000年,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1.3亿,老年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%,进入老龄化国家行列。 70年代兴起于北欧国家的老年公寓是具有家庭氛围的社会养老机构,为普通老人提供住、养、学、乐等综合服务。